不同级别空气洁净度的空气过滤器的选用、布置: Ⅰ空气洁净度100级、10000级及100000级的空气净化处理,应采用初效、中效、高效过滤器三级过滤。对于300000级空气净化处理,可采用亚高效过滤器代替高效过滤器。 Ⅱ空气过滤器的选用、布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: ⑴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集中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的正压段; ⑵高效或亚高效空气过滤器宜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末端; ⑶中效、高效空气过滤器宜按小于或等于额定风量选用。 Ⅳ对面积较大、空气洁净度较高、位置集中及消声、振动控制要求严格的洁净室(区)宜采用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。反之,可采用分散式净化空调系统。 Ⅴ下列情况的空气净化系统宜分开设置: ⑴单向流洁净室与非单向流洁净室(区) ⑵高效空气净化系统与中效空气净化系统; ⑶运行班次或使用时间不同的洁净室(区)。 Ⅵ下列生产的空气净化系统应独立设置,其排风口与其他药品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之间应相隔一定的距离。 ⑴青霉素等强致敏性药品; ⑵β-内酰胺结构类药品; ⑶避孕药品; ⑷激素类药品; ⑸抗肿瘤类药品; ⑹强毒微生物及芽胞菌制品; ⑺放射性药品; ⑻有菌(毒)操作区。 Ⅶ下列情况的空气净化系统的空气,如经处理仍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,则不应循环使用。 ⑴固体物料的粉碎、称量、配料、混合、制料、压片、包衣、灌装等工序; ⑵固体口服液制剂的颗料、成品干燥设备所使用的净化空气; ⑶用有机溶媒精制的原料药精制、干燥工序; ⑷病原体操作区; ⑸放射性药品生产区; ⑹工艺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物质、挥发性气体的生产工序。 上海照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,是专业致力于过滤、净化领域相关产品的生产厂家。经过数年行业经验的积累及不懈打拼,已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,严格的质量检测系统及ISO9001-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优良的生产环境,由此形成了一整套从设计,生产,销售,到售后非常成熟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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